异常情况报告和纠偏制度
异常情况报告和纠偏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异常即时得到纠正,防止类似的问题以后再次发生。
2.范围
适用于生产、管理等所有过程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异常情况包括和纠偏的归口管理
3.2相关部门收集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和执行纠偏措施
3.3总经理批准重大问题的纠偏措施
4.程序
4.1异常信息的收集
4.1.1品质部收集进货、生产过程、成品检验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异常或产品发生虫害毒害的异常情况,或检验记录、生产过程监控中存在潜在的异常;
4.1.2采购部收集采购过程和供方管理过程的异常6B{,
4.1.3生产部及生产车间收集生产过程、防疫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
4.1.4厂检员收集生产防疫监督过程中的异常,以及防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
4.1.5各部门收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异常情况
4.2各部门对上述收集的现实或潜在异常因素,进行分析后采取如下方式处理:
4.2.1异常仅涉及本部门范围,或异常性质比较轻微的,在本部门内采取纠偏措施;
异常情况报告和纠偏制度1/2
4.2.2异常涉及全公司范围内,或异常性质严重的,按照规定向质检部主管进行异常信息反馈报告。品质部主管根据反馈报告的信息采取纠偏措施并将措施记录在《纠偏措施实施验证单》上。
4.3出现下列情况时,各部门必须进行异常信息反馈并采取纠偏措施:
a.产品批量的异常;
b.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
c.各部门检查过程中连续三次出现同样的问题。
d.发生虫害毒害情况或重大加工环境的变化。
e.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疫情、病情等问题
4.4责任部门按照纠偏措施的要求实施,完成后,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由品质部主管进行有效性跟踪验证。
4.5品质部主管指定人员对纠偏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如验证无效的,要求确定再跟踪期限并继续跟踪或由责任部门再次提出纠偏措施,按4.4执行,直至验证有效。
4.6.对发生产品发生虫害毒害时,必须最短时间对发生的产品及时进行隔离,并及时对其进行杀虫除害处理直至厂检员检验合格为止,同时对发生病虫害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如公司不能处理的则要及时报告检验检疫部门协助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同时也应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7.对加工环境发生变化时
如变化的环境能够满足防虫、防鼠、防疫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变换,如不能达到防虫、防鼠、防疫的条件则坚决恢复到原状,否则厂检员有权制止继续生产。
异常情况报告和纠偏制度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