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监事长的职责权限如下: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
2、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3、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问题的报告;
4、调查公司员工,了解经营情况;
5、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职权。
监事长的责任如下:
1、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2、以各种方式与监事保持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开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