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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林地可以行政处罚吗

来源:东饰资讯网

行为人非法占用林地的,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行为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还可以并处罚款。

一、集体土地是否可以买卖

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个人侵占集体土地怎么处理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的,会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自把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破坏水田一般由谁负责

若擅自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若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责令缴纳复垦费,并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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