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用的。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在公司没有资产的情况下,判决胜诉,也要去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执行,给公司以及公司股东以压力,有强制执行的案子,在注销或破产前必须处理完,否则无法注销,无法注销就意味着公司的工商、税务需要终身维护,而且在此情况下,企业的法人会被列为失信人名单,对法人的信用影响比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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