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警察基本退休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退休金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人民警察警衔津贴
1、基础养老金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
4、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是按衔级执行相应的津贴标准。各衔级每月的警衔津贴标准为:二级警员64元,一级警员68元级警司72元,二级警司76元,一级警司80元级警督85元,二级警督90元级警督95元级警监100元,二级警监105元,一级警监110元总警监116元,总警监123元。
法律依据: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实行警衔津贴的人员,限于各级公安、安全、监狱劳教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授予警衔的在职人民警察。同时在第五条其他规定中明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有关规定不保留警衔的,其警衔津贴即行取消。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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