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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期限是多长时间?

来源:东饰资讯网

拘役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是主刑之一。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一、拘役能不能监外执行?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二、被判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拘留与拘役有何区别?

拘留与拘役的区别在于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期限不同,法律依据不同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的行为,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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