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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8个月无罪释放有可能吗?

来源:东饰资讯网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决定逮捕后,若经讯问后发现不构成犯罪,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人。而若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应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判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无罪释放有多种情况,与不同情况下的释放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被拘留8个月后是否有可能被无罪释放?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时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判后释放在押的被告人。[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1)人民法院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2)人民检察院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3)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八个月之后是在审查起诉的时候,无罪释放分为两种情况,就是在拘留的时候批准台布未通过,那么犯罪嫌疑人马上会被释放或者是在检察院检察公文准备起诉时,发现有错误的地方,也会对犯人进行释放。过那么犯人马上会被释放或者是在检察院检查公文准备起诉时发现有错误的地方也会对犯人进行释放。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被拘留的人如果在拘留期间没有犯新罪,在拘留期满后应当予以释放。然而,能否无罪释放还需满足其他条件。

首先,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拘留的人如果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如果在拘留期间有立功表现,那么在拘留期满后,有可能被无罪释放。

其次,根据《刑法》第68条规定,被拘留的人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可以暂缓拘留。在暂缓拘留期间,拘留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拘留的情况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在人民检察院认为暂缓拘留不当的意见被采纳后,拘留机关应当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认为暂缓拘留不当的意见书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因此,如果被拘留的人有特殊情况,那么在拘留期满后也可能被无罪释放。

但是,即使满足上述条件,被拘留的人也不一定能够无罪释放。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被拘留的人如果在拘留期间再次犯罪的,将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处罚。因此,即使被拘留的人没有新罪,也不一定能够无罪释放。

综上所述,拘留8个月后能否无罪释放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有特殊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暂缓拘留的条件。如果符合相关条件,那么在拘留期满后有可能被无罪释放。但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在拘留期间再次犯罪,那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人民法院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人民检察院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12-28) 第五条 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刑事拘留: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采取拘留措施的;

(二)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

违法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赔偿金自拘留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四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入所羁押时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看守所应当告知其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看守所申请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看守所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值班律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12-02) 第八十三条 拘传的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然后立即讯问。拘传结束后,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一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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