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公证机构通过回访和说服,确保抚养费支付,避免纠纷。公证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监督作用,通过调解挽救部分家庭,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经公证后,我们及时进行回访,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给付抚养费义务的当事人,我们会及时地联系当事人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若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我处将依法出具执行证书.当事人经过我们劝说后都会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到目前为止,未出现因抚养费的支付而发生纠纷的例子,《离婚协议》公证很好地维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的细胞,只有家庭的和谐才有社会的和谐!公证具有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的作用,在办离婚协议时,我们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我们在办离婚协议公证前,首先了解当事人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我们会尽量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我们调解不离婚的占申请离婚人数10%左右,我们由此挽救了一些家庭,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公证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将离婚协议书面化并由公证机关进行证明的一种法律程序。它的重要性在于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公证可以提供第三方的证明,有效防止协议的篡改或争议的发生。公证还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协议的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原因和条件,且公证机关要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核。因此,离婚协议公证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对于离婚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结语
离婚协议公证,确保了离婚协议的真实、合法和有效。通过公证,我们及时回访并教育当事人履行抚养费义务,维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公证在办理离婚协议时发挥了服务、沟通、协调和监督的作用,挽救了一些家庭,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离婚协议公证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对于离婚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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