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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泄露的后果与风险

来源:东饰资讯网

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涉及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垃圾邮件、冒名办卡、案件事故和不法公司诈骗等多种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如发送大量诈骗信息、拨打大量诈骗电话或采用恶劣手段的,将被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1、垃圾短信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在两个3·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行曝光。最新听说的是,利用小区短信,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这一发短信系统每十分钟可以发送1.5万条。

2、骚扰电话接二连三本来只有朋友、同学或亲戚知道的电话,会经常被陌生人打过来,有推销保险的,有推销装修的,有推销婴儿用品的。你可能还在纳闷他们怎么知道你的电话之时,孰不知你的信息早被卖过多少回了。

3、垃圾邮件铺天盖地个人信息被泄露后,你的电子邮箱可以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垃圾邮件,也是以推销为主,而且还是些乱七八糟且没有创意的广告。

4、冒名办卡透支欠款有人通过买来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你的身份证,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从银行办理出各种各样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然后银行可能直接将欠费的催款单寄给了身份证的主人,你说可恶不可恶。

5、案件事故从天而降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什么身份,干些坏事,如果犯了什么案或发生什么事故,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依据身份信息找到你的头上,你可能还觉得这是哪跟哪啊?可是,这些案件事故的烦心事就来了,就算查清楚也会把你搞得精疲力竭。

6、不法公司前来诈骗最可恶的是不法公司到你的门头上来诈骗你。因为他们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编出些耸人听闻的消息,在你心神不宁之时,可以做出错误判断,在慌乱中上了骗子的当。

不过电信诈骗在法律中也有规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结语

电信诈骗如今已经普遍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垃圾邮件、冒名办卡、案件事故、不法公司诈骗,无不让人痛心。然而,根据法律的规定,《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于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行为,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发送诈骗信息数量超过五千条、拨打诈骗电话超过五百人次,或者使用恶劣手段造成严重危害的,都将被定罪处罚。让我们共同呼吁社会各界加强监管,共同打击电信诈骗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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