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后公布中标结果的时间限定在15天内,最迟不超过3天。开标程序包括宣布纪律、招标代理公司主持会议、检查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电子评标等步骤。中标后,如果招标单位不签合同,可以催告其签订并要求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如果招标单位不按规定订立合同,可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
法律分析
一、开标后几天公布中标结果
开标后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束后,一般当天就会公示中标结果,最迟不会超过3天。开标是指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由招标代理公司主持开标会议。
3.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检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自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由见证人将投标文件光盘导入到电子评标清单程序。
6.提供加分资料进行审查。
7.输入密码,根据唱标单唱标,唱标完成后签字确认。
8.现场抽取控制价比例。
9.监督人致监督词。
10.检验现场管理人员证书。
三、中标后招标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处理
中标后招标单位不签合同的处理是:
可以催告招标单位及时签订,要求招标单位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法律责任。
招标单位不按规定订立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
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结语
合同签订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中标后招标单位不签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对此,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催告招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法律责任。如果招标单位不按规定订立合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合同签订的严肃性和合法性对于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一条 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