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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仲裁证据不足时

来源:东饰资讯网

劳动仲裁处理无证据情形:1.劳动者无证据,用人单位掌握证据,应承担举证责任;2.仲裁程序中未提供证据,可申请延期,拒不说明理由者证据不予采纳;3.无证据因客观原因,仲裁委员会可根据申请收集证据。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没证据分以下情形处理:

1、申请劳动仲裁完全没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没证据,但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已经进入仲裁程序,但当事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可以申请延期;延期仍然未提供,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3、没证据指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收集。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缺失:挑战与解决方案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证据缺失是一个常见的挑战。当劳动仲裁过程中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时,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然而,面对这一问题,仍然存在一些解决方案。首先,可以通过充分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来弥补不足。可以与雇主、同事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面谈,收集书面证据或其他支持材料。其次,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您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此外,还可以利用其他证据形式,如证人证言、专家鉴定等,来支持您的主张。总之,尽管劳动仲裁证据不足是一个挑战,但通过积极采取行动和寻求专业帮助,您仍然有机会找到解决方案。

结语

劳动仲裁中缺乏证据是常见挑战。解决之道在于积极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面谈、书面证据等。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寻找合适法律依据。利用其他证据形式,如证人证言、专家鉴定等,支持主张。劳动仲裁证据不足虽有困难,但积极行动和专业帮助可找到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四条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六条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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