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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达不到满意应该怎么办

来源:东饰资讯网

对于自行协商后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主要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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