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采取强制措施的流程为:
1、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案情进行调查;
2、根据具体的案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3、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九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