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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有什么具体规定?

来源:东饰资讯网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一、故意延误邮件交付罪是什么意思

故意延误邮件交付罪,是指邮政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邮件交付,造成公民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邮政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

2、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重要邮件,导致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造成其他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

4、其他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造成国家损失30万以上的量刑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这便是渎职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罪量刑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滥用职权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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