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专票的开具方式为:进入防伪税控系的管理界面,点击填开;确认号码;进入“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选择金额含税与否,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填写货物或劳务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检查确认所有信息,点击“完成”返回“填开”界面;打印;在“已开查询”界面,查询刚刚已开的,点击“清单”按钮,打印清单,并加盖专用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需要核对存根联与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或者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