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的作品使用权变更。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著作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著作权的转让是导致著作权财产权的部分群体发生了变更,人身权的部分还是归原作者所有的,所以在著作权转让合同当中,没有必要就人身权的部分进行约定。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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