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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成建制农转非少量剩余土地归属作出的规定纠纷

来源:东饰资讯网

法律分析:

农民户籍的转化不能代替土地性质的转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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