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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能否单方解除合同吗?

来源:东饰资讯网

法律分析:有权。

1、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仓库提前退租有何风险

1、一般情况下,提前退房属于违约,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但是若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承租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如: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租房提前退租,承租人会对房东造成一定的损失。因为,如果你提前退房了,房东会短暂的时间内无法找到租客,导致自己的房屋一直空着。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说,租客提前退租是需要交一定的违约金的。

二、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没有权利解除租赁合同呢

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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