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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当事人应该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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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当事人伪造证据追讨应该怎么处罚?劳动仲裁开庭陈述时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开庭陈述是当事人充分表达自身诉求或辩论意见的重要途径,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查明事实的重要过程。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如果伪造证据,首先民事结果是该证据肯定不能被或仲裁委员会认可。在刑事方面,如果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劳动仲裁的当事人有伪造证据的话,肯定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的处罚结果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一步的区分。劳动仲裁的开庭通知要在什么时候送达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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