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遗嘱采用的方式有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