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结案证明不小心弄丢了,需要找原承办法官,请他重新为你开具一张。一般来说,只要你可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原承办法官是可以重新为你补办的,另外,也可以通过法官帮助协调,调取存档,复印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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