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买房可只写一个人名字,但双方无特殊约定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只登记一方名字的房产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或还贷,则也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已婚购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房产证上。但是,如果夫妻婚后购买房产,即使只有一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只要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这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的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并且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可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种情况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或者,即使是婚后购买,如果是由一方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或者用个人财产还贷款购买,也可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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