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收到尽快驶离短信要扣分吗

来源:东饰资讯网

不需要扣分
收到违停立即驶离短信后,应当及时停止违停。处理及时的一般不会给予处罚,立即驶离的短信属于警告,及时处理后就不会给予扣分罚款了。
违章停车被记录了,如果收到短信的话,立即驶离现场基本上就不会算作违章处理,但是如果经过警察记录没有通过网络进行上传的话,这种情况下被拍照取证了,很有可能就会被算作违章处理。所以具体违停被记录后会不会算违章,需要根据以上两种情况来看。
其实如果驾驶员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停车并且已经被做了记录,在收到提醒之后,如果能立刻驾车驶离现场的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被开罚单,也不会按照违停来进行扣分处理。其中第1段有说,如果是警察现场取证,你在旁边看着,出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跟交警进行协商,说你准备立即驶离,求求情看看交警能不能放。
如果被放的话,那么立即驶离现场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不需要被罚款,也不需要被扣分。但是如果协商失败的话,那么一定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应代价,那么就是要接受自己的扣分和罚款,毕竟对于违章停车这一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也是车主先违章停车在先。
其中第2种情况就如第1段所说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上传的,有一个短信通知告诉车主应当立即将车辆驶离现场,如果没有驶离的话,那么将会按照违章停车来进行处理,这个时候若是车主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车驶离不允许停车的地点,那么将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但是如果超过这个处理时间仍未审理的话,那么就会按照违章停车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