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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和编制工的不同

来源:东饰资讯网

编制和合同工的不同在于:

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薪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薪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有编制的薪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薪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法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过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安品专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法 相关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编制有几种类型

编制有三种类型,分别是:

1、行政编制;

2、事业编制;

3、企业编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章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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