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10年,一般执行完5年刑期后可以假释。但有特殊情况的,会限制假释。也会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不受实际执行时间的限制,从而获得假释的。
按照刑法规定,有期徒刑应执行完原判决的1/2,十年刑期需服刑不少于五年。但如果有特殊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对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则不受至少服刑5年的规定的限制,可以在执行未满5年的情况下予以假释。
一、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假释的适用条件
假释需要哪些条件呢:
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包括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实质条件。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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