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饰资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犯罪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犯罪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来源:东饰资讯网

判刑时间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的。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综上所述,如果是判处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罪的,服刑的时间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折抵相应的刑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