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来源:东饰资讯网

法律分析:一、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只要符合以下任一一种情况,都可以提取公积金。1、一年以内,对自住房大修、翻建、建造和购买都可以提取;2、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离退休手续;3、因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4、至国外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6、落户其他地方(迁出沈阳市),并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7、非沈阳市户口职工或非常住户口,并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8、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核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公积金怎么查:

可到当地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一、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沈阳,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沈阳常住户口或沈阳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核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规定,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沈阳公积金提取流程

1、委托提取还贷流程: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2、租房提取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管理部对提取人所承租房屋的地址、产权人信息进行核实(房屋地址和产权人信息须与房证信息一致)。

<3>经核实无误的话,三个工作日内会电话通知提取人前来提取。

以下12种情况流程同第2种相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流程;

4、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提取须流程;

5、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流程;

6、职工死亡提取流程;

7、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流程;

8、职工离退休提取流程

9、集中封存提取流程

10、外市地户口职工离职提取流程

11、户口迁出本市离职提取流程

12、出境定居提取流程

13、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4、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提取或系统外转移流程

三、沈阳公积金提取额度

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9市城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

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四、沈阳公积金提取网点

和平管理部: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电话: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电话:024-2393620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