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需要了解拆迁房性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分割方法。若拆迁房属于私房,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有所差别;若拆迁房属于公房,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和政策材料。
法律分析
关于离婚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首先需了解拆迁房的性质,然后确定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再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分割方法。
一、拆迁房属于私房。
1、若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有所差别。
2、若为婚前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则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若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则夫妻共同享有该部分补偿款,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二、拆迁房属于公房。
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则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2、若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则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3、若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关于证据的收集:
1、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为私房,则需收集被拆迁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为公房,则需收集公房承租权为婚后取得的证据。
2、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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