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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的刑事责任罪名有什么

来源:东饰资讯网

一、建筑工程中的刑事责任罪名有什么
1、建筑工程中的大刑事责任罪名如下: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大责任事故罪;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建筑工程的特点有哪些
建筑工程的特点如下:
1、生产的流动性;
2、产品的形式多样;
3、施工技术复杂;
4、露天和高处作业多;
5、机械化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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