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社保卡需要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一寸白底照片2张。
一、户籍证明在异地能开吗
不可以在异地办理。户籍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由当事人本人回所在地办理的话不需要手续。如果当事人不能回所在地,则可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1、如果当事人是个人户口,可以委托其同一户口本上的家人,携带户口本及其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2、如果当事人是集体户口,可以委托同一集体户口的管理人员、同事或者同学,携带集体户口及其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但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处于托管状态,还必须由当事人本人办理。
二、办理居住证去哪个部门
居住证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到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申领表》并填写提交给受理人员。办理的材料需要有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三、护照所需材料有哪些
护照所需材料如下:
1、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3张,尺寸48x33mm;
2、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16岁以下的居民携带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关系材料原件,并由监护人陪同;
4、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还应当提交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证明;
5、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由其所属部队驻地受理机构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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