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后,犯罪分子未履行没收财产判罚的,对减刑是有一定影响的,但符合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仍然能获得减刑的。
减刑的条件如下:
1、确有悔罪的表现。例如认罪悔罪、认真接受劳动改造、积极参加劳动等。
2、被认定为有立功的表现。例如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等。
3、有重大立功的表现。如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协助司法机关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等。
通过对《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虽然未履行没收财产的处罚,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
一、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减刑吗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减刑,刑法没有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就不能获得减刑,只要符合的减刑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办理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罪犯怎样才能减刑
1、罪犯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则应当减刑。在具体实践中大部分监狱对减刑都实行“积分制”罪犯只要积极改造服从指挥就会获得积分,积分达标就可以会获得减刑的机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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