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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父母有权处置吗?

来源:东饰资讯网

一、房产证是当事人的名字,父母有权处置吗
1、房产证上是当事人的名字,父母是无权处置的。如果房产是由本人出资购房,父母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无权收回的,但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本人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并进行处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父亲去世母亲有权处置房产吗
父亲去世母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
2、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房产进行处置,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继承时,则房屋出售需要其它继承权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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