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永昌县西关市场。
2、工程内容:门头装饰。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材质要求:
(1)扣板
(2)门头造型(按照设计样板制作)标准。
5、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10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装饰装修材料、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元;¥:3500。签订合同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3500。
第三条:双方权利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门头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可以施工。
2、负责施工现场业主及城管的协调。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所有入住的商户的店招牌必须由乙方负责设计安装,商户不得和其它广告公司合作。所有价格由商户和乙方商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甲方所有入住的商户的店招牌必须由乙方负责设计安装,但是不到高于市场价。如果商户和其它广告公司合作,视为甲方违约,每个单间商铺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20__元。乙方每个店招门头给甲方提成100元。
第五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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