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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中的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来源:东饰资讯网

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是:

1、行为人没有犯罪事实的,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

一、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都有哪些

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形:

1、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有很大的社会危害。

2、犯罪行为人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

3、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未到,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走私普通货物可以取保候审吗?

走私普通货物可以取保候审,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转为取保候审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团伙盗窃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团伙盗窃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视情况而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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