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债权债务当事人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来源:东饰资讯网

债权债务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载明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事实情况、诉讼请求等信息;

2、应当向法院提交诉讼的相关证据,如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子女证明、财产清单、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二、离婚纠纷当庭可以在法院调查财产吗

在诉讼离婚期间,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