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饰资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疗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

医疗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

来源:东饰资讯网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有:1、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调取证据;2、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3、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