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是正常状态。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管是罪犯或者一般公民,在日常生活状态下是不可能都带着“罪犯”或者“一般公民”这种标志来生活的,因为法治社会提倡保障,不再像古代如宋朝那种在罪犯脸上刺青以示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