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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效力最新规定

来源:东饰资讯网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条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合格、达成一致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和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借贷双方的主体不合格、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损害国家利益、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或解除,并可能会产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合格;其次,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第三,合同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最后,贷款人需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满足这些条件,民间借贷行为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怎么办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二、民法典的准合同是什么意思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相对草签而言)等。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内容格式均一样,只是有时定为草本或正式本之别。但从法律上说,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败,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责任;而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叫违约;。

三、五证不全的房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拓展延伸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民间借贷合同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订立的合同。

2. 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民间借贷合同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 民间借贷合同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为年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也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60%。

5. 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6. 民间借贷合同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解决。

根据以上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合法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条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合格、达成一致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和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如果满足这些条件,民间借贷行为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在下列情形下,民间借贷合同将无效:借贷双方的主体不合格、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损害国家利益、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借入者只需返还本金,而借出者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民法典的准合同是指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但内容格式均一样。从法律上说,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败,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责任;而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叫违约。五证不全的房子合同受法律保护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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