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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失效担保合同效力

来源:东饰资讯网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

1、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保证人没有过错的,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担保(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4、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如何免除约定责任

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主张解除担保责任:

1、主债务履行完毕;

2、保证期间经过;

3、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

4、债权人或债务人存在过错。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合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具体是什么

银行合同中的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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