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下列情况下可监外执行:
1、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处于孕期、哺乳期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予以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2、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属于孕期、哺乳期妇女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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