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贴标准如下:
1、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2、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3、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肢体残疾分级标准:
1、一级: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2、二级: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3、三级:能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4、四级:基本上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