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时,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合同的劳动者,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重病患者还需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如: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赔偿如何计算和确定?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赔偿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经济赔偿包括补偿金、工资支付、年假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例如,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按照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定比例的月工资作为补偿金。此外,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离职条款,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经济赔偿的计算方式。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雇主和雇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来计算和确定经济赔偿的具体金额。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相应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的劳动者,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经济赔偿的具体金额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来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后,雇主和雇员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经济赔偿的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