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免税政策目标
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政策旨在支持弓|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丰富我国动植物资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林业,降低农林产品生产成本。
二、免税品种范围
(一)与农林业生产密切相关,并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林业生产的下列种子(苗)、种畜(禽)和鱼种(苗)(以下简称种子种苗) :
1.用于种植和培育各种农作物和林木的种子(苗) ;
2.用于饲养以获得各种畜禽产品的种畜(禽) ;
3.用于培育和养殖的水产种(苗) ;
4.用于农林业科学研究与试验的种子(苗)、种畜(禽) 和水产种(苗)。
(二)野生动植物种源。
(三)警用工作犬及其精液和胚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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