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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条件有哪些

来源:东饰资讯网

解除婚姻关系要具备下列条件: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2.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诉讼离婚的,夫妻感情破裂,且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人民法院应准许当事人离婚。

一、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一般有几种结果

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一般有以下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从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个诉讼程序。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法院调解离婚法律有哪些规定

关于法院调解离婚的法律规定:

1、庭前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三、因为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夫妻一方要求的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不需要得到另一方同意,但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且获得法院支持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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