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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中,借款人有哪些必要的证明责任?

来源:东饰资讯网

法律分析:在借贷纠纷中,借款人有以下必要的证明责任:

1. 证明确实发生了借款关系,应当提供书面借款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借款关系的证据;

2. 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应当提供银行流水、征信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

3. 证明出借人存在过错或者违约行为导致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应当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类型、交易方式等情况,约定合同的形式。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借款合同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出借人应当返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当事人约定利率低于利率水平的,适用利率水平;低于市场利率的,适用市场利率;依法未规定利率标准的,适用利率水平。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应当举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付款项的返还义务。

以上为借贷纠纷中借款人的必要证明责任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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