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侯审决定书下来什么时候才判刑,视情况而定:
1、取保候审后需要判刑的,一般应当在两个月内进行宣判,至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2、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从而在期满后再延长三个月进行宣判;
3、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在取保候审之后,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宣判;
4、如果案件适用了简易程序,则应当在20日内进行宣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取保侯审决定书下来判刑时间,需要根据案件的简易程度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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