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没有回执单不算报案。
按照法律规定,受案单位是必须出具回执单的。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报警了没有给立案回执单是否合法依据如下:
1、不合法,确定是否立案应是有时间限制的。15日之内一般。若一直不给答复,可向公安机关反映,若仍不予回复,可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反映;
2、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
3、受理报案与立案是两个概念,警察受理之后会进行一番调查,如果确认当事人的报案属实,有立案必要,并达到了立案的标准才会正式立案;
4、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5、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