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责任原则,由设置障碍物的单位或个人负责清除。
在河道、湖泊范围内设置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容易导致洪水泛滥,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影响水利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如果设置障碍物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清除怎么办?如果设置障碍物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清除,可以向当地水利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由水利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除。若仍拒不清除,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清除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保护水资源和水利设施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河道、湖泊范围内设置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违反法律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三条 对于影响水利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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