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无效的情形及处理方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违反法律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租房协议都无效。当事人可要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拆除装修物、分担损失等。出租人未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不能以未经同意为由解除合同或认定转租无效。
法律分析
一、租房协议哪些情形无效
1、租房协议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租房协议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租房协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租房协议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租房协议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怎么办
如果遇到上述缘由导致合同无效,当事人是否智能忍气吞声?当然不是,解决方式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三)、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结论如下:
租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当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协商拆除装饰装修物并恢复原状,或者在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继续转租。请注意,以上结论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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