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饰资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呢

离婚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呢

来源:东饰资讯网

离婚案件中,要求当事人对自己要求离婚的主张或不同意离婚的主张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住房的分配等诉讼请求提出相关的证据,具体如下:

1、有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现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数额及自己所主张部分的数额之依据;

3、子女抚养方面,如要求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受教育的证据,或者是子女与对方共同有过错行为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应当举出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过错行为的存在以及对自己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

一、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在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下,不论房产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出资人有证据证明该出资仅仅为自己子女赠与借贷,否则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的孩子和老公能更换抚养权吗

可以。有两种方式进行变更:

1、离婚纠纷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仍在上诉期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二审的方式请求更改原判决。但并不一定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看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足够充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对于法院就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不满意的,可以提起上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需要通过证明自己更加有能力抚养未成年人子女,或未成年子女跟随自己生活会更加有利于其成长,或对方当事人以失去抚养能力等事实来推动二审的改判。

2、离婚纠纷判决已生效,当事人可再另行起诉变更抚养权,但是法院在审查是否符合变更条件时,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